收据第三联是会计联即记账联。收据一般分三联,第一联为存根,由开票方留存备查。第二联为抵扣联,是收执方付款或收款的会计原始凭证。第三联为记账联,是开票方记账的会计原始凭证。
日常司法实践中,企业扣除单位或者个人往来账户特性的款项时,需向付款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收据。收据要依据次序应用,各联一次复写,各栏具体内容要真实、精确、详细,并且在收款方处加盖财务章。收据管理者针对误填的收据要逐联加盖“废止”字眼,并完全储存各联,统一归档,不得为别的单位及个人出借、代开票收据,也不得将拆本收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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